台儿庄区民政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6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0-14

马佩佩、罗艳秋、尹艳宾、刘庆、杨仁伟、陈智辉、孟静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支持。经商会办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协办单位:区教体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总体要求,积极发挥民政救助保障职能,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救助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关爱保护机制

   区级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区民政局、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区直33个部门为成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完善精准识别、关爱保护、源头预防工作机制,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区级设立未保中心,在镇(街)成立未保站,设儿童督导员6名,在全区各行政村居设立儿童主任211名,组建全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队伍。明确镇(街)、村(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职责,严格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排查走访制度,每月定期走访排查,掌握各村(居)留守困境儿童动态。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围绕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安全等方面,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针对不同家庭情况,实行分类帮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及时转介救助,重点做好社会救助、慈善救助、医疗救助、孤困儿童救助、户籍登记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定期走访排查,建立帮扶台账

落实区、镇(街)、村(居)三级定期排查走访制度。明确镇(街)民政主任为儿童督导员、村支部书记为儿童主任。根据工作职责,每月对村(居)留守儿童定期走访排查,掌握村(居)留守儿童动态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安全等方面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镇(街)汇报,镇(街)将情况第一时间向区民政局反馈,区民政局、镇(街)要入户走访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管理,制定帮扶措施。在区、镇(街)、村(居)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档案和帮扶台账。同时,规范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档案和帮扶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新增录入和超龄退出。目前,全区登记在册农村留守儿童469人。

三、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印发《台儿庄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情况摸排和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针对不同家庭情况,实行分类帮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及时转介救助,重点做好社会救助、慈善救助、医疗救助、孤困儿童救助、户籍登记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2023年,联合区关工委、区慈善总会开展了“情牵孤困儿童、助力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全区县、科级干部与407名孤困儿童结成帮扶对子,不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开展送温暖活动。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为407名孤困儿童购买了每人8万元的大病保险,总保额3256万元。2024年4月,协助一名患病儿童完成大病保险理赔,赔付保险金8万元,减轻了患病儿童的家庭负担,其他部门依据职责开展帮扶活动。

四、发挥优势,利用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

区民政局利用社会组织孵化园,积极引进、培育社会组织。积极鼓励、引导台儿庄义工协会、小雨点、悠凯关爱协会、“梦想起航”等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主动参与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营造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良好格局。今年以来,区民政局联合区关工委、教育、慈善、团区委、妇联等多家单位组织及义工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情暖孤困儿童、助力乡村振兴”、“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心理辅导等公益帮扶活动。联合区关工委链接北京世纪慈善基金会开展“守护童年、爱驻夕阳”关爱一老一小暖冬物质发放活动,为31名困难学生发放救助金3.6万元;到后于里村开展关爱困境儿童活动,发放助学金1万元;设立白血病儿童专项救助项目资金5万元,为1名白血病儿童困难家庭提供爱心救助1万元;联合社会爱心人士对枣庄二中三名困难学生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费,为期一年。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以这次提案答复为契机,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困境的关爱帮扶,积极链接社会资源,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全区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