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6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全方位、跟进式、多样化帮扶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0-14

刘建翔、刘庆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全方位、跟进式、多样化帮扶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支持。经商会办单位(区教体局),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救助职能,深入开展留守困境儿童救助关爱

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总体要求,积极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整合低保救助、孤困儿童救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等资源,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及家庭纳入救助保障。2024年4月完成孤困儿童救助提标工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800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82元。重点困境儿童由每人每月1250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32元。1—6月份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406人321.45万元。其中孤儿46人53.6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9人172.02万元,重点困境儿童211人95.8万元。补发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403人5.7505万元,其中孤儿48人1.180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3人3.7638万元,重点困境儿童202人0.8059万元。为符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条件的15名孤儿发放助学金15万元。

二是建立关爱队伍,定期走访排查,落实动态管理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完善精准识别、关爱保护、源头预防工作机制,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区级设立未保中心,在镇(街)成立未保站,设儿童督导员6名,在全区各行政村居设立儿童主任211名,健全全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队伍,明确镇(街)、村(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职责。严格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排查走访制度,每月定期走访排查,掌握各村(居)留守困境儿童动态。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围绕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安全等方面,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针对不同家庭情况,实行分类帮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及时转介救助,重点做好社会救助、慈善救助、医疗救助、孤困儿童救助、户籍登记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区民政局、各镇(街)建立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专项档案和帮扶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新增人员信息录入和超龄人员退出工作。

三、发挥优势,利用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

区民政局利用社会组织孵化园,积极引进、培育社会组织。鼓励、引导台儿庄义工协会、小雨点、悠凯关爱协会、“梦想起航”等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主动参与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工作。今年以来,区民政局联合区关工委、教育、慈善、团区委、妇联等多家单位组织及义工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情暖孤困儿童、助力乡村振兴”、“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心理辅导等公益帮扶活动。联合区关工委链接北京世纪慈善基金会开展“守护童年、爱驻夕阳”关爱一老一小暖冬物质发放活动,为31名困难学生发放救助金3.6万元;到后于里村开展关爱困境儿童活动,发放助学金1万元;设立白血病儿童专项救助项目资金5万元,为1名白血病儿童困难家庭提供爱心救助1万元;联合社会爱心人士对枣庄二中三名困难学生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费,为期一年。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这次提案答复为契机,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困境的关爱帮扶,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多角度、全方位做好救助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