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充实电动车充电设施,完善电动车充电服务的建议)
关于《关于充实电动车充电设施,完善电动车充电服务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出行方式的改变,各类车辆进入人民生活中来,落后的规划设计和小区基础设施条件给车辆停放、充电带来极大困难,因此产生的安全隐患、邻里纠纷和对物业服务的不满层出不穷。区住建局作为物业服务的主管部门,始终将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1、加快业主委员会建设步伐,推进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小区治理中作用的发挥。停车位改造、收费等涉及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为保证停车管理、充电设施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组建由业委会牵头,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实施,物业主管部门、社区靠上指导的停车充电改造管理体系。
2、开展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试点,推进老旧小区停车管理、充电桩安装的管理体系的形成。目前在华阳贵府小区推行业主租用车位安装充电桩试点工作,将改造后车位租用给个人安装充电桩、长期使用。物业公司加强车位管理,将收取租金按比例缴存至业主委员会指定账户或存入公共收益账户,用于小区公共维修或业主分红使用。通过老旧小区充电桩安装体系建立,减少充电桩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争端。
3、协助发改等部门开展住宅小区充电桩安装调研、工作推进协调工作。改建工作涉及小区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极易产生业主信访。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通过物业联席会议、业主大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加强部门协同,一区一策,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桩安装工作。
4、加强公共收益管理,将改造后车位使用费列入公共收益管理,实现小区车位经营性收益,用于小区公共支出或分红,推进综合治理自治化、长效化,物业管理规范化。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