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清理城区道路和老旧小区僵尸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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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关于《关于清理城区道路和老旧小区僵尸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车辆更新换代也进入了日程,停放于小区或市政道路的僵尸车不断增多,有一些常年在外打工或工作的人将车辆长期防在公共车位,也影响车位使用效率。
今年年初以来,区里成立了以发改部门牵头,公安、综合执法、住建、消防等部门参与的僵尸车处置工作专班,对全区住宅小区及市政道路、建筑工地等开展僵尸车摸排清理工作。区住建局作为专班成员单位,对物业管理小区及建筑工地存在的僵尸车进行摸排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对摸排的长期停放不能使用的僵尸车辆全部要求车主通过报废或出售等形式进行清理。鉴于区住建局及物业服务企业对僵尸车缺乏强制处理权,对于物业小区发现的僵尸车,无法进行清理的报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交由执法部门进行清理。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