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在城区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
关于《关于在城区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些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充电汽车的迅速发展,居民小区停车难、充电难问题进一步凸显。尤其是老旧小区车位不固定,物业企业无权将某一个车位固定给个别业主使用。新建小区尤其是带地库小区,安装充电桩受消防、电缆布设等影响,充电桩安装存在一定困难。
1、推进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试点,逐步形成老旧小区停车管理、充电桩安装的管理体系。目前在华阳贵府小区推行业主租用车位安装充电桩试点工作,将改造后车位租用给个人安装充电桩、长期使用。物业公司加强车位管理,将收取租金按比例缴存至业主委员会指定账户或存入公共收益账户,用于小区公共维修或业主分红使用。通过老旧小区充电桩安装体系建立,减少充电桩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争端。
2、协助发改等部门开展住宅小区充电桩安装调研、协调推进工作。改建工作涉及小区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极易产生业主信访。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通过物业联席会议、业主大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加强部门协同,一区一策,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桩安装工作。
3、加强公共收益管理,将改造后车位使用费列入公共收益管理,实现小区车位经营性收益,用于小区公共支出或分红,推进综合治理自治化、长效化,物业管理规范化。
再次感谢您对相关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鼓励,真诚的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一既如往的关注,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立足职责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车辆停放和充电。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