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杜绝供电专线下栽种高大树木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9-29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杜绝供电专线下栽种高大树木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全区电力工作的支持。经商区供电中心,并与您电话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具体情况说明

青纺联(枣庄)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由220kV叶庄变电站35kV叶纺线供电,35kV叶纺线#1至#6铁塔架空线路地处马兰屯镇后于里村、19#至28#铁塔架空线路地处马兰屯镇巫山村,经过这两个村的这两段架空线路下方栽种有众多高大树木,对途径行人生命安全、线路本体安全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此处隐患已于2021年11月份,经区发改局、区供电中心 等单位联合执法检查下砍伐完毕,之后村民又在线路下方新种植树木,经核实现在树木比较小,距离电力线路比较远,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无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栽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危害性的认识,避免在电力线路下方种树。持续开展电力线路下方超高树木排查,有超高树木立即组织处理。加强对客户输配电线路用电安全检查,对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客户线下树木督促客户整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提案中的建议答复

1)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答复:严格执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对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栽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依法处理,不予补偿。

2)协调解决电力与规划、林业、公路、园林等部门关于电力设施保护区植树造林的矛盾

答复:下一步,由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路局、区行政执法局、区供电中心等单位联合,协调解决线下树木问题。

3)统一落实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砍伐青苗补偿标准

答复:针对线下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砍伐青苗补偿的问题,在《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规定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关补偿费用。

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