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2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城乡道路管护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7-18

尹艳宾、刘庆、孙中友、杨玲、张裕明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城乡道路管护的建议收悉,感谢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已采纳落实(解决)2条,落实率100%。已通过信函联系方式与委员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和《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之规定,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县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镇街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2021年区政府印发了台政办发[2021]1号文《台儿庄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好镇村作用,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县、乡、村道路长由区、镇(街)、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理以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整治、路面扬尘防治、绿化等方面工作,全区路长制运行日常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承担,落实总路长制的相关部署,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交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区交通运输局将首先加强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要求各镇(街)及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路长制日常工作职责,压实镇级分级路长和村级路长工作职责,确保将路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方面,加强联合执法持续保持路面治超高压态势。根据超限运输车辆的通行规律、超限运输多发高发的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短、平、快的夜间执法集中行动,从严查处超限货运车辆,加强了对上述路段的管控。严格落实“一超三罚”制度,落实信用治超和联合惩戒有关措施。高度重视科技治超工作发展,不断强化科技化监管体系建设,利用241省道、231省道、206国道鲁苏界和017县道上的四处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对途径车辆实施24小时不间段全覆盖式超限超载电子监管,大幅提高了货车检测率。同时调度监控人员积极配合路面一线的执法人员精准打击超限行为,遥控指挥调度。今年以来,利用我区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处罚违法超限运输车辆930余辆。针对超限超载货车为躲避检查,绕行农村公路问题,拟在台利路新增不停车检测系统一处,该项目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正在施工建设中,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06328128100                联系人:骆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