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1食药安全监管类02号提案的答复(对“社区直饮水机”加强监管的建议)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1食药安全监管类02号提案的答复
目前,区卫生健康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区生活饮用水进行日常监管。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社区内直饮水机属于现制现售水,既不属于集中式供水,也不属于二次供水。由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社区直饮水机供水)监管上存在空白,国内有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本地区的现制现售饮用水(社区直饮水机供水)具体监管办法。目前我省、我市均未出台关于现制现售水的卫生监管依据,同时经咨询上级业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不属于我局监管范围,因此我局暂无对现制现售水(社区直饮水机供水)监管的依据。
为保障全区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区卫生健康局站在维护群众健康的高度,积极思考,开展了有关工作探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给出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指导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研究有关措施,5月份,开展了集中式供水单位(含涉水产品,我区暂无二次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规范供水行为;二是组织做好相应指导。5月份,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卫生健康知识,对社区直饮水机供水情况开展了相应的指导,着重指导了张贴公示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报告、清洗消毒及过滤装置更换记录、供管水人员健康证张贴、维修保养记录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给予社区直饮水机负责人现场工作指导,建议社区直饮水机负责人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定期做好水质自检和设备维护,及时公示相关信息;三是适时完善长效机制。区卫生健康局将适时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您的建议,健全完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出水水质监督检测和该类设备运营公司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根据饮用水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区直饮水机相关监管办法,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和工作职责,消除监管空白,解决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