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建设公共游泳场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建议)
刘婵、李倩、韩淑芳、侯慧清、刘雨、王娟、齐晓翠、龙广春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公共游泳场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3条,我们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现答复如下:
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区各方面共同参与才能形成合力。除了对青少年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您在提案中提出加强公共游泳场馆建设,让孩子有个好去处,保障学生暑期安全,区教体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充分论证。
公共游泳场馆建设,前期选址、规划、建设和后期的经营、管理、维护都是一个系统且庞大的工程,目前我区自然资源部门还暂无规划,且建设资金及用地问题都很难落实;一座游泳池建成启用,运营开放成本较高,相关教练员、救生员、日常运营及维修维护人员需足额配备,后续运营资金暂时无法落实;泳池保证水质需按相关卫生要求进行有效循环净化和定时换水、补水,安装运行泳池水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保证池水有良好的卫生状况,避免传染性疾病的暴发流行,因此在泳池运营及日常管理中存在较多安全问题。
区教体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把公共游泳场馆建设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的具体体现纳入政府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统一规划、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实施公共游泳场馆建设。争取在2023年在区驻地建设一处游泳馆,目前已有个人投资在台儿庄开发区玉山路东首建设一处游泳馆,预计今年9月底建成使用,可用于青少年游泳培训。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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