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郭宜会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环保工作各项任务目标,按照“把水留下来、让水活起来、保持水常清”的理念,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环境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逐步增强。
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水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功能逐步改善。我区累计投入资金近2亿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9800万元,先后建成了10处人工湿地生态净化项目,全区湿地面积2万余亩,每日接纳处理废水近10万方。在生态修复和保护的基础上,着力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障运河水质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形成台儿庄特色的水系发展。特别是建设了环城湿地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延伸赵村湿地、双龙湖湿地、大沙河湿地,打通大沙河、胜利渠、新沟河、涛沟河、月河等8条河道,形成城内大循环、周边大贯通的大生态、大循环水系建设,达到恢复运河生态缓冲带功能,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按照“以点带面、典型推动”的原则,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300万元,区级配套850万元,以沿运村庄和重点区域为主先期完成了99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生活污水日处理规模达5000余吨。对农村饮用水源地划分保护区范围,建设了规范化保护,特别加强了贫困村水源地保护,按照“一源一档一网”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定期采样检测,大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确保了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三)全面落实河长制,河湖治理成效显著。一是逐级部署,层层落实。依照“全面排查、系统整治、巩固提高”三步走的安排部署开,开展了全区除韩庄运河之外的市、区、镇三级31条河道问题排查工作,先后完成了区、镇两级25条河流问题排查报告及“一河一策”方案、市级6条河道“一河一策”和两座水库“一湖一策”方案编制,通过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及时消除河道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影响。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清河行动”督查组,对全区清河行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在台儿庄区电视台设立“清河在行动”专栏进行跟踪报道,同时实现了河长、湖长、河管员APP巡河全覆盖,为实现信息化管人、流程化管事、智能化管河奠定坚实基础。二是重点加强水域岸线管理方面,实施了以韩庄运河为重点,以六处镇街为主战场,河长总牵头、镇街为主体、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清河行动”,累计完成全区区级以上22条河道648项任务的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涉水违法行为基本得到全部清理整治,为营造全区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自然景观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全民治理合力不断凝聚。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努力提高全民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意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宣传教育。开展了“环保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在广播电视台开设宣传专栏,围绕餐饮油烟治理、道路施工扬尘整治、禁燃禁烧等重点,全方位、立体化开展系列专题宣传。开展“双微”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台儿庄环保公众号”、“灵动台儿庄”等微博、微信优势,及时准确传递环境资讯,开展线上线下“微”互动,提升环境宣传能力。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为契机,按照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紧扣“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宣传主题,线上开展宣传活动,线下在单位门前向周边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引导居民履行环保责任,倡导低碳出行绿色生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实践。通过一系列宣传实践活动,增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自觉性,调动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热情,凝聚全民治理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重点点源治理。以总氮、总磷、氟化物、全盐量等影响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污染物为重点,督促企业开展污染全过程控制,积极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深入查找企业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盯全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隐患、造纸行业废水治理及固废处置、建材行业矿山开采和环保设施运行、涉砂石行业的整改提升,不断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重点排水企业基本做到达标排放,确保了水环境安全。
(三)加强环境执法。严控环境准入,通过认真学习和努力实践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责令其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实施限期整改并处罚,对停建、停产、关闭、淘汰、取缔生产设施的企业,区政府和环保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采取停电、停运、停水等强制措施,对辖区内所有“小散乱污”企业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向各镇街下发清理取缔通知书。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的要求,取缔清理到位后,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严防反弹,形成了强有力的环保执法机制和强大的环保执法声势。
联系人:韩玉梅 联系电话:6682209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