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7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短板 擦亮台儿庄旅游品牌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6-29




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71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短板,擦亮台儿庄旅游品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市场巡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及囤积居奇、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价格违法行为,引导经营户明码标价规范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一、加强停车场价格监管

目前经发改局审批实行政府定价的有3家,分别是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停车场、台儿庄古城停车场、清御园大酒店停车场,其他社会停车场属于自主定价。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全区停车场收费日常监管,要求各停车场要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严禁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以及其他价格手段进行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维护收费停车场良好价格秩序。

二、对全区经营户进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印制《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向全区经营户重点是古城周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店等服务行业发放提醒告诫3000余份,提醒广大经营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自觉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或经营者未明码标价,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依法对一起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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