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司法局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5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建议)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职能作用,探索“1+3+3”模式,打造了具有台儿庄特色、群众满意的法治乡村建设格局,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一个统筹。印发《台儿庄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召开动员会议,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了与法治乡村建设相适应的工作体系。全区6个镇(街)全部成立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形成了统筹谋划、管理指导、督查考评的闭环体系,把乡村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一切活动都纳入了法治化轨道,构建了具有强大合力的法治乡村建设集群。
二、坚持三个中心一体建设。在镇(街)层面,以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办公室为主导,整合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实施流程再造,坚持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三个中心”一体建设,一站式面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实现群众诉求一个窗口受理、多渠道解决,形成了完整齐备的法律服务链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促进村(社区)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探索以自治激发活力、法治定纷止争、德治春风化雨为内容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模式。目前,全区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5个、市级80个,占比达到40.7%。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助村(社区)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二是维护村(社区)社会稳定。实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完成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截至目前,全区共有镇级调委会6个、村级调委会211个,每个调委会由3—7名委员组成。指导各级调委会定期排查矛盾纠纷,把排查重点放在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流转、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等领域。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分别制定化解方案,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调处时限,实现一般性纠纷就地化解,疑难复杂纠纷集中攻坚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整合律师、公证等力量化解,把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680件。三是助推镇村经济发展。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为211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在全面梳理农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等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法律服务目录,增强了法律服务的精准性。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村(社区)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推动了村级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