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司法局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5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完善乡村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助推我区法治乡村建设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6-17

围绕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实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完成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截至目前,全区共有镇级调委会6个、村级调委会211个,每个调委会由3—7名委员组成。督促指导各级调委会定期排查矛盾纠纷,把重点放在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流转、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等领域。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分别制定化解方案,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调处时限,实现一般性纠纷就地化解,疑难复杂纠纷集中攻坚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整合律师、公证等力量化解,把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680件。

二是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健全完善“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衔接联动,构建5大网络、5项机制、6项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化”的纠纷解决渠道,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三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探索以自治激发活力、法治定纷止争、德治春风化雨为内容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模式。目前,全区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5个、市级80个,占比达到40.7%。同时,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为全区211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协助村(社区)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