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管理和利用的建议)
关于《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管理和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为了缓解停车难,新建的住宅小区均设有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配置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规划,交通设施设备、标识标牌设置不健全,加上居民的用车文明程度低、停车管理缺位等,公众在地下停车场享受停车便利。
基于上述情况,我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公安机关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善各物业项目地下停车场(位)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标牌的增建及完善工作,要求企业在地下停车场入口醒目位置公示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架构等。
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建议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在新建住宅小区、购物场所和各种公共建筑规划设计时,对地下停车位统一进行规划。同时对现有的地下停车场进行摸底,对规划不合理的重新规划并整改。
(二)我局将在近期责成各物业服务企业清理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堆放的杂物,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源。配合规划部门规划好停车位,增加、完善行车标识标牌,加大对区域内车辆的管理。
(三)物业服务企业做为物业区域内的服务单位,应为业主提供良好的停车场所、停车秩序,保证停车场内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障道路畅通,对于车辆在停车场内出现的事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认定,配合提供相关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