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1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山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9-07

台儿庄区现有7家持证露天矿山,其中原有5家为水泥用灰岩矿,今年新出让2家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根据《台儿庄区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我区拟出让矿权4个,分别为枣庄市台儿庄区双顶山矿区砖瓦用页岩矿、枣庄市台儿庄区侯孟矿区熔剂用白云岩矿、涧头集镇寨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涧头集镇翠屏山-寨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其中涧头集镇寨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涧头集镇翠屏山-寨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两采矿权现已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给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与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寨山、翠屏山—磨盘山矿山资源开发、治理项目合作框架性协议书》中指出双方采用股权合作方式,以共同参股、各控一家的形式,分别组建公司制企业,以合资公司名义依法取得矿山开采权,共同开发寨山、翠屏山-磨盘山矿山资源,其中翠屏山-磨盘山矿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占股70%,现交由王晁集团代为开发,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30%;寨山矿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占股30%,现交由华亿集团代为开发,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