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司法局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矫正工作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7-03

台儿庄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齐抓共管,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按照“监管帮扶并重,教育感化同行”的思路,不断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帮助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提前衔接准备。在社会调查评估环节,深入走访村(社区)、学校,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家长、邻居及学校老师等有关人员谈话,充分了解掌握其违法犯罪原因、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区环境等,制定帮教预案,提前做好教育准备工作。

二、注重个性化矫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为每一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制定适合其个性特点的矫正方案,分类管理,分别教育,采取温和而有效的教育、挽救方法。针对不同犯罪类型、犯罪原因,邀请专业律师对其进行分类普法教育,引导其主动认清自身问题,帮助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变被动接受矫正为主动参与。在矫正过程中,通过日常行为、身边的案例等,与他们交流道德规范、法治理念等,促使其增强自律,分清善恶,严格约束不良行为。定期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长联系,要求家长严格履行监护人职责,采取正确科学的教育方法教导被监护人,在生活、交友等方面加强监管,共同引导、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不再误入歧途。

三、加强心理矫正辅导。针对未成年人正处于心理、生理发育的特殊时期,接受社会教育的程度和社会经验的积累都不充分,识别是非善恶、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等特点,以长辈、朋友的身份与其交流,通过年轻人较喜欢的微信等新媒介加强沟通,结合上门走访、电话谈话拉家常等方式,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能敞开心扉,达到了解帮教对象思想动态的目的,以便开展一对一帮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试,出具心理评估报告,必要时通过联系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的心理矫治,促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教育。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自身特点,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工作,打造一支专群结合的工作队伍,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整合关工委、团委、妇联、学校、社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矫正工作,协助他们改善生活环境,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积极帮助联系就读学校、企业尽可能地让他们通过就学就业,改变生活环境,改善交友圈,改掉不良习气,使他们能够迷途知返,走上自立自强的人生道路。

《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做出了特别规定。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联合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教体局、团区委、妇联、关工委、社工组织、学校、社区、企业等各方面力量,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帮助更多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