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25号提案建议的答复(关于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台住建字〔2020〕34号
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25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关于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改善物业管理工作新格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招投标程序,切实做到建管分离。根据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的通知》(枣建房字[2008]1号),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预售前,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通过招投标从源头上有效的规范了物业管理活动,一方面明确了开发建设单位的责任,打破旧有的“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模式,增加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另一方面突出了业主的主导地位,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降低了物业管理费用,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重点培育我区山东友缘、枣庄众泰等较有影响力的物业企业,发挥其龙头带动效应,从而提高全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二、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净化物业服务市场。切实做好物业市场准入把控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业绩和诚信档案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管理水平低、服务收费不合理、业主投诉多、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不准进入我区物业服务市场从业。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强化物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及年度考评结果,淘汰物服水平低、信用评价不达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诚信践约的物业服务行业诚信机制,提高行业社会诚信度,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关于全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和星级管理的通知》和《台儿庄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全区物业企业及住宅小区进行量化考核。对达不到服务标准的企业,根据评分标准给予降星处理。
三、理顺行业管理体制。积极落实物业管理属地管理原则,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制定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查完善后实施。目前,马兰屯镇、邳庄镇、运河街道办事处等三个镇街已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分管领导,逐步建立各镇街物业管理专职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开展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日常监管的。对辖区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考核结果实行季度通报和年底综合考评制度。以《关于全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和星级管理的通知》和《台儿庄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为手段,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管理,通过区、(镇)街两级及时采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对镇(街)出具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记录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定、物业招投标、企业和项目创优的重要条件,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对其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落实奖惩措施,通过加强物业企业的行业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
五、完善房屋维修资金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枣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切实解决维修资金增值保值率过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维修资金专户管理,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2018年6月,物业办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选定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机构一事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选定三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银行,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专款专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老旧小区及房改房维修维护资金的使用工作,切实解决业主的问题。
六、规范业委会的组建、管理和运行。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枣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由街道办事处依据社区管理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扎实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同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管理公约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真正起到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0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实行了业主自治。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维护业主权益和服务企业的权益,积极协调处理各方矛盾,共建美丽和谐小区。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