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明远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7-01

由于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存在不稳定性和反复性,要持续不断加以推进,此提案我们正在积极办理中。根据职责职能,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进行规范、查处,对违章停放机动车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严格查处无照非法营运三轮车和占道经营妨碍交通的流动摊贩。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广播、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布《关于对城区道路违法停车开展联合执法的公告》,规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按照停车泊位有序停放。同时,要求沿街商户不要私自占用门前停车泊位,确保更多的停车空间可用,减轻停车泊位不足的压力,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整治氛围。

是严管重罚。实行“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模式,充分借助相关部门有效资源,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法占用道路停放车辆进行现场拍照张贴罚单,由区交警大队依据采集上传的违法停车相关证据实时上传至网上,对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路沿石以上乱停乱放车辆拒不听劝阻的和长期乱停乱放僵尸车,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拖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今年以来,疏导规范乱停乱放车辆3500余辆次,张贴违停罚单800余张,先行登记保存非机动车50余辆次,疏导占道经营妨碍交通摊点50余处,查处非法营运三轮车10余辆次。

三是长效巩固。各中队严格执行错时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全方位巡查监管,不留管理空档,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巩固管理成果,防止反弹现象的出现,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畅通有序、长效保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们将积极全力配合马兰、运办对闫浅、兴隆小区周边道路进行集中整治,还路于民,还路于车。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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