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1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8-14

    《关于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的建议》(第012号)已收悉。为进一步做好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山东省邮政条例》、《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我局三定方案,目前我局承担的职责主要有:

    1、依法对申请从事快递物流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营业办理执照注册登记;

    2、对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依法进行查处;

    3、对未取得经营资格批准文件或者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从事邮政专营业务、快件寄递业务和集邮票品经营业务的根据工作职责依法进行查处。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区政府要求,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大力实施“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登商事制度改革,变“群众跑”为“数据跑”。目前全区共有5家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含快递业务;40家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含物流业务,扣除10家企业管理服务类,还有30家从事物流业务。

    因寄递、物流行业兼具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征,涉及多个部门,加之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对寄递、物流行业的监管存在一定的空白。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协助寄递业主管部门,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

                 

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