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小饭桌”管理的建议)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小饭桌”管理的建议》(第067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监管“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很有帮助,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小饭桌”安全直接关系到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学生的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我局高度重视“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考核,逐步提高了“小饭桌”食品安全状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小饭桌”开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完善“小饭桌”食品安全制度化建设。落实“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机构建立、环境卫生、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加工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做出要求。
(二)明确工作重点。在餐饮环节日常巡查中,以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原辅材料质量、采购管理、贮存管理、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食品留样等为主要巡查内容;在流通环节日常巡查中,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食品质量、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等为主要巡查内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隐患,以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整改意见书形式,督促整改,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隐瞒食品安全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营腐败变质和假冒伪劣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小餐桌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针对“小餐桌”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同时加大了对“小餐桌”监管频次,确保学生小餐桌用餐安全。
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