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治理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10-17

  《关于治理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台儿庄区针对当前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一是全面摸排,彻底整改。组成由区综治、教育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全区各镇(街)党委、政府进行了督查,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对当前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表示高度重视,会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摸排,针对各镇实际情况再制定整改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钱给钱,要人拨人,力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并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对于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园长和教育部门的责任;对于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的,要追究辖区民警和派出所所长的责任;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导致集体中毒的追究卫生、工商等部门责任;对危房鉴定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伤亡事故的追究建设、教育相关人员责任;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治理不力,造成事故的追究文化等部门责任;对校车监管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交警等部门责任;对在校门口两侧200米以内的乱搭乱建拆除不力的要追究建设、城管部门的责任。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要求镇(街)教委主要领导和校(园)长要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亲自督促检查,促进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其他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的内部管理和安全保卫。各校园必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并真正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彻底排查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各校园切实加强常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校园内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校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完善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提高保卫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科技防范建设,安装视频监控、校园110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提高技术防范能力。特别是要严格门卫查验和内部巡逻,坚决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制造事端。重点加强门卫、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防范知识进课堂,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台儿庄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