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7-07

林利、李传玲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类特殊群体,因其年龄小、身心不成熟等诸多特征,主体地位易于遭到各方忽视,未成年人特有的天性和身心特征决定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给予特殊的关注和保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乎民族未来、国家未来。近年来,区民政局结合“六位一体”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立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重点群体,强化兜底保障、摸排监测、阵地服务、社会联动等职能,系统推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未保工作基础。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推动建立了由区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公安、民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16个部门为成员的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步推动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未保工作机制,指导镇(街)成立未保工作站6个,配备儿童督导员 6 名;指导村(居)成立未保工作室211个,配备儿童主任211名,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在全区形成了区、镇(街)、村(居)三级共同抓未保的工作格局。

二、整合内部资源,统筹推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相关职责分散在不同的职能部门和单位。区民政局积极整合内部资源,统筹推进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强化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有关部门、村(居)委会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二是建立完善孤困儿童主动发现救助机制,持续提升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标准,持续提高救助标准, 2026年以来,全区保障孤困儿童448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348.41万元,其中孤儿42人,发放生活补贴47.238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1人,发放生活补贴177.6608万元,重点困境儿童245人,发放生活补贴123.5051万元;为全区31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15.35万元。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引导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利用“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开展困难家庭儿童救助关爱活动;“梦想起航”组织开展“童心向党  牵手关爱”、“我是城市小主人心灵成长”、“希望小屋”等儿童关爱项目。四是开展“情牵孤困儿童、助力乡村振兴”活动,2023年联合关工委组织全区县科级干部与全区414名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对子,不定期走访开展慰问,为孤困儿童购买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引导悠铠关爱协会依托悠铠之家-乡村留守儿童成长项目,在全区搭建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留守儿童之家”活动站3处,通过提供心灵关怀、健康教育、课业辅导、安全教育等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余次,服务儿童2000余人次。五是深化 “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 主题关爱。联合团委、妇联开展 “牵手关爱”“爱心妈妈结对” 行动,招募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常态化开展心理疏导、人际交往引导,开展心灵成长主题活动 60 余场次。

三、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一是依托区级层面联动机制作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政法、司法、共青团、妇联、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整体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二是发挥镇(街)层面桥梁作用。发挥镇(街)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上承接国家、省、市、区未保工作部署安排,对下负责监督指导村(居)开展落实未保工作政策。三是发挥好村(居)主导作用。村(居)是最基层的一级组织,区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儿童主任赋能行动有关要求,以“三亮三学三做”为指导,强化儿童主任培训,提升儿童主任精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能力,组织儿童主任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建立管理台账,落实动态管理。积极推进“1+N”常态化关爱保护体系,加大对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织密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保护网”,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覆盖。

联系人:周光       联系电话:18266281418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