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邳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拖欠农民土地租金问题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6-19

张凯 潘登登 刘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拖欠农民土地租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全面排查摸底。成立拖欠农民土地租金专项排查小组,通过查阅土地流转合同档案、走访农户、与经营主体座谈等方式,对土地流转租金拖欠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2.分类处置拖欠问题。对于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经营主体,组织承租方与农民协商,通过延期支付、分期支付租金等方式,推动合同双方达成共识;对于经营不善且无发展前景的主体,依法依规解除土地流转合同,督促其通过变卖资产、转让项目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拖欠租金,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对于因合同纠纷导致租金拖欠的,指导双方重新签订规范合同,按照新合同约定解决租金问题。  

3.加强合同管理。推广使用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金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强化合同备案管理,所有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报农业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范的合同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持续提升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建立土地流转合同预警系统,及时对到期合同进行处置,减少拖欠农民土地租金问题的发生

联系人:牛世朋        联系电话:18366668529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