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拖欠农民土地租金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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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30
张凯、攀登登、刘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拖欠农民土地租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运河湿地由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管理,目前土地租金已结清;省道231绿化带占地涉及12个村,占用土地478.59亩,每亩每年租金1000元,当时由区林业发展中心租用,该中心现已并入区自然资源局,应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支付租金;市民中心北侧土地涉及林桥社区和刘湖村两村居,土地租金已由王晁集团支付给马兰屯镇政府,正在按程序支付给农户;开发区境内用地欠租情况应由涉及到的村居摸清底数,由土地所在镇街、村居按照合同约定向相关单位索要租金。
下一步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加大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力度,联合镇街督促相关村集体加大租金清缴力度,同时加强对土地租赁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有序租赁、流转土地,指导镇(街)经管站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联系人:刘登银 联系电话:13506328088
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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