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增设康复医学科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7-02

张丹曹富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增设康复医学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两位代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针对住院服务,主要实行按病组DRG付费,综合医疗机构康复患者如属于急性治疗期,可实行DRG付费,如需长期住院、费用显著超过付费标准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特例单议,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保障临床对康复患者治疗需求。同时,在做好DRG付费方式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多元付费方式改革,推动对康复住院采取基于患者导向支付模型(PDPM)的付费方式,目前均已实现实际付费,付费方式更加契合长期康复住院治疗特点,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康复医疗体系健康发展。

枣庄市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

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