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及事后处理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6-30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孙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及事后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校园欺凌的预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各中小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统一张贴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学校全面排查学生情况,确保无遗漏。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由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中层正职等组成的76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各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报告会60余场,6万余人次受到教育,重点普及防欺凌、预防犯罪等内容,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方式掌握学生心理及社交状况,及早发现并干预欺凌苗头。

二是明确学校和教师的反欺凌责任,给予学校一定的惩戒权通过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等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培训,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及时向学校报告,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生和家长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必要的送入启明学校学习教育会同区公安分局做好专门矫治学校的送矫工作,在与其家长沟通的前提下,先后有34名学生入学专门矫治学校,5名学生入学正航学校就读,全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势头得到了遏制。

三是加强对被欺凌学生的救助及心理辅导工作组织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及心理健康志愿者及时辅导被欺凌的学生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卫健部门已成立了心理健康中心,妇联、共青团分别建立了妇女儿童家园、儿童活动站、社区(村)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各心理健康机构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指导服务和亲子活动,提高家长提高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为学校和家长提供专业培训与指导,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四是做好舆论的正确引导,防止舆情的发酵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网评员关注网络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走向,防止舆情发酵扩大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同时严格执行舆情应急五同步工作机制同步核实线下情况、同步进行网上处置、同步准备发声材料、同步做好当事人工作、同步向主管部门报告,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处置闭环,确保事件得到及时、妥善、专业的处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感谢对教育工作的关心

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0632-666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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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