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统筹建设充电桩支持绿色出行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2-29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建设充电桩支持绿色出行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全区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与您电话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充电桩建设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台儿庄区发改局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打造城区“3.5公里充电服务圈”,不断完善充电设施体系,提升充电服务水平,满足当地市民和外来游客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为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截止2025年3月底,台儿庄区已累计建成投运62处充电站、2906个充电桩,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县级指标)任务分工》中关于电动汽车充电站“五星级”建设要求,实现公共直流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已建成投运的充电桩中公共充电桩304个,占比10.5%,主要分布于大型商场、文体中心、景区等配套停车场;专用充电桩73个,占比2.5%,主要集中于公交车专用场站;个人充电桩2529个,占比87%,主要位于居民住宅小区。

截止2025年3月底,台儿庄区机动车保有量75884辆,其中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6953辆。预计2025年底,台儿庄区机动车保有量77500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7500辆,计划累计建成投运420个公共(含专用)充电桩。预计2030年底,台儿庄区机动车保有量100000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15000辆,计划累计建成投运1000个公共(含专用)充电桩。随着居民消费新能源电动汽车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辖区内公共充电桩不能满足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充电需求,充电桩市场发展潜力大。

二、采取的措施

1、加强规划统筹,合理布局。一是编制了《台儿庄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计划(2024-2025)》,科学布局充电桩建设地点,加大规划引领和用地支持,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场管理等的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在住宅小区、酒店、商业区、旅游景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建设充电桩,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二是新建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纳入项目建设规划,设置充电桩位置,留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三是老旧居民小区开展充电设施改造安装工作,逐步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区住建部门与国家电网公司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5个小区统一开展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的电源改造,避免“一桩一施工”带来的重复建设问题。

2、提升充电桩运营管理水平。一是通过采取“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线上数字化管理和线下人员现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充电桩运营和秩序管理,完善充电桩运维体系,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充电桩历史在线率达到90%以上。二是充电桩运营企业完善充电服务平台,将充电桩信息,包括点位、闲置数、收费标准等植入微信、支付宝、地图APP等软件,进行实时更新,实现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充电桩间的互联互通,提升充电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停车场与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采取差异化停产收费,避免非充电车辆占用专用充电车位,引导燃油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四是建立消防大队、供电公司和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充电桩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安全。五是鼓励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内部建设的充电桩,如金源小区充电站、体育中心充电站对外开放,提高充电桩利用率。

3、减少办电环节,提高办电效能。一是推进充电桩建设“无证明”小区工作,减少物业证明环节,公布3批14个居民小区名单。二是通过行政审批部门“工改”系统,进行网上备案,减免跑腿时间,提高办电效能。三是供电部门持续优化用电报装线上服务功能,全面推广“网上国网”手机APP,实现了办电、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同时压减办电环节,将用电报装压减至受理申请、装表接电2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