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升文明行车意识的建议)
宋 将、杨 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升文明行车意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驾驶员培训方面,指导枣庄运鸿驾驶员培训学校、枣庄平安驾驶员培训学校严格按照规程严把培训关,确保学员按规定学时完成培训。同时指导教练人员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按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从教育培训源头强化安全教育和文明行车意识并在培训学员过程中做好传导。
二、在客运方面,针对客运、出租、公交等企业的行业特征,有针对性的选择文明行车和安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视频,通过送法入企、微信转发等方式,督促企业通过月度会议、晨会等方式带领从业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同时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奖惩制度,结合两枣平台、投诉热线等途径,有针对性的对乘客投诉多、群众有意见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在货运方面,帮扶货运企业完善第三方动态监控服务协议,指导企业建立动态监控问题处理台账,确保货运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时能够及时被提醒和纠正。
目前,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已经结合相关企业前期信用评级和管理情况建立了红、黄、绿分级名单,下一步将按照分级对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实行差异化管理。对经营信用良好、遵规守纪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不文明驾驶行为的企业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对遵规守纪情况较差,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不文明驾驶行为频发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联系人:贺 地 联系电话:0632-8128150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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