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农田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加强规划、管护的建议)
孙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田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加强规划、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了《台儿庄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有规可依。《办法》共三十一条,包括总则、管护范围及标准、管护主体与职责、设施管理与日常管护、管护资金来源及使用、奖励与惩罚、监督与考核、附则等内容。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奖惩、有考核目标。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镇(街)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包括泵站、灌排渠道、输水管道、农用井、生产桥、管涵、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供电线路等)的管理、维修、养护。
2、建立管护工作队。为贯彻执行《台儿庄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试行)》,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区、镇(街)、村(居)三级分别成立了一支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队伍,三级管护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全面保障工程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3、管护经费有保障。自2022年始,管护经费列入区级预算,对工程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奠定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使工程设施、设备能够长期发挥效益,满足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4、提高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标准。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资标准有望大幅度提高,亩均投资可达2000元以上。根据政策需要,争取区级财政能达到亩均300元的标准。
联系人:袁常孝 联系电话:18963225185
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