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多措并举,强化高标准农田管护的建议)
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张邦华、李亚飞、秦海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强化高标准农田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管护主体及责任方面。规划设计阶段即以明确管护主体为项目区受益村村民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及“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原则管护。并建立区、镇、村三级管护队伍,三级管护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全面保障工程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项目竣工且通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验收后,一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的公示牌,并标明了项目区范围、实施面积、工程设施内容及数量以及各参建单位供社会监督;二是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签订工程移交及管护合同,明确资产归属及管护主体、确定管护责任人。
2、增强群众保护意识方面。一是召开高标准农田管护培训会1次,培训人员72人,今后还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二是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台儿庄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试行)》,提升了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群众的管护意识和水平。《办法》共三十一条,包括总则、管护范围及标准、管护主体与职责、设施管理与日常管护、管护资金来源及使用、奖励与惩罚、监督与考核、附则等内容。实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奖惩、有考核目标。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镇(街)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包括泵站、灌排渠道、输水管道、农用井、生产桥、管涵、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供电线路等)的管理、维修、养护。
3、拓展农田建设管护路径方面。目前,我区的管护模式主要以村集体为管护主体,村集体明确管护员对工程设施进行管护。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其他模式的管护路径,使工程设施长久有效的发挥作用。
4、合理开发利用方面。2022、2023年连续两年在泥沟镇试点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将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建设。
联系人:袁常孝 联系电话:18963225185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