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整治枣台路沿线出行人员逆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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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9
周 琦 孙国庆 张 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枣台路沿线出行人员逆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枣交字【2021】44号《关于完善普通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承担起辖区内普通国省道路政管理职能,统筹做好路政日常管理,加强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保护路产,开展公路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协作处理公路路产损坏案件,协同办理公路行政许可事项。
枣台路属于S241省道,根据职责权限,我局将积极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沟通,协同配合做好该条道路连接桥的调研、许可等工作。
联系人:孙忠亮 联系电话:06328128100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