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落实推行“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6-28

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台教体字〔202427    签发人:赵庆军

阚久刚、孙海荣代表:

提出的《关于落实推行“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据统计,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奶”日征订量约6000包,涉及学校40所。卫生系统建立健全“学生饮用奶”食品安全响应机制,建立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保证企业主体责任贯穿企业及产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切实保障学生用奶的质量安全。

根据山东省农业厅等7部门《关于调整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方式的通知》(省农产业字〔2015〕13号)、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5〕5号)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方案》(枣教发〔2015〕19号)等精神,学生奶推广基本原则为“安全第一、审批认定、学生自愿”。生产企业需由山东省畜牧协会(奶业分会)核准取得“山东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标志,经市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认定后推广。

为切实做好“学生奶”选用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提升供餐服务质量,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区教体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学生奶”选用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学校充分论证学生奶征订必要性及需求数据预测。6月21日,区教体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全区中小学校园“学生奶”招标采购工作,目前正在制定招标文件,近期将予公开招标确定入围供应商。区级招标后,将入围产品名单印发给学校(幼儿园),各学校成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选用小组,在区级公开招标范围内,结合不同学段特点,择优选择学生饮用品种。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坚持“政府倡导、社会支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各学校积极宣传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提高社会知晓率,引导学生自觉饮奶。

二是严格把关,确保安全。为确保学生饮用奶符合“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基本要求,产品应当为包装上印制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或者明确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牛奶制品。供奶企业要和学校签订配送安全协议,严格产品质量管理,落实配送卫生消毒措施,保证学生饮用奶质量和安全;学校应当查验学生饮用奶供应企业本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三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协同推进。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奶品安全可靠;卫健、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配合做好推广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为供奶配送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学生饮用奶按时送达学校;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宣传,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

联系人:冯君伟       联系电话:0632-6681898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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