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门诊慢性病卡起付线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7-01

曹富兰、张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门诊慢性病卡起付线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两位代表在百忙之中关注医保,现答复如下:

一、“希望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或者减免起付线”

该建议所提门诊慢性病建议属于政策制定问题,我区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执行统一的《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有关制度均由省级部门制定,区县医保部门无政策制定权限。两位代表所提意见降低或取消门诊慢性病起付线,能够直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鼓励更多患者及时就医,避免小病拖成大病。但是降低或取消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也面临着一定

的实施难度与挑战。一方面,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

需要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运行;另一方面,降低或取消起付线可能会导致部分患者过度就医,进而增加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

二、“加强门诊慢病卡使用管理,只能购买与登记疾病相关的药物和做相关检查,且购买数量与服用时长相符”。

两位代表所提相关建议与我区现行医保政策一致,门诊慢性病备案病种与实际产生的门诊使用药物相符,并按照应使用剂量进行结算。我局将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稽核工作,围绕群众关切,强化基金监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护好群众“救命钱”。

三、“根据所患疾病的发展,组织专业人员每年审核并增加病种。没必要非得需要住院病历才能增加病名,有些病在门诊能处理,但有长期需要。”

根据省市医保部门出台相关医保办理指南要求,门诊慢性病办理须持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内近三个月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单,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符合办理条件的就医地医疗机构办理。根据两位代表建议,我局将积极收集相关信息,与省市医保部门沟通汇报,持续优化门诊慢性病办理流程。

枣庄市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