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对居民小区违章建筑联合执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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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31
李彬、刘凯、王凯莉、俞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居民小区违章建筑联合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对物业小区违建行为的监管,同时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物业企业对居民违规建设的源头管控。我局与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签署《物业小区违建管控责任书》,严格落实物业企业监管职责,对小区出现违规建设,物业企业监管不力,对物业企业经理、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情节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记录,降低企业信用等级。
二、加强过程监管和汇报处置。物业企业在发现违规建设、违规装修要立即制止,对制止不了的立即书面报属地镇街及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违规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违规建设既成事实,给处理带来的被动。同时,物业企业加强建筑材料出入管理和大宗建筑材料登记管理。
三、紧密配合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精准认定,确保执法有据可依。对巡察过程中发现违规建设问题,及时对物业服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形成闭环管理。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