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整治提升兴中路下水道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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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9
潘登登、张飞、张建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提升兴中路下水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道路建设情况。该路段2020年规划扩建,2021年实施。道路主路由原来的9米拓宽至22米,道路两侧配套建设慢车道、雨污水管网、绿化、亮化等。该道路于2021年9月施工完毕,但由于该道路西侧台中路至枫林段约260米路段居民房屋尚未拆迁,道路主路至民房最窄处仅0.7米,主路与民房之间无法施工,该路段当时也曾列为棚改拆迁计划,经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该路段雨污水管道及慢车道、绿化、亮化等工程,该路段待拆迁后实施。该路段实施过程为保障居民雨污水排出,利用现有空间布置了雨污水管道,部分管道建设在路灯线缆位置,后期路灯施工时造成了局部污水管道受损。
2、按照人大代表的建议,我局组织原施工企业,对该路段雨污水管道进行了疏通和维修,并提醒个别商户尤其是餐饮经营户勿将厨余污水直接倒入管道,以免因油腻泔水沉积,造成管道堵塞。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