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财政局关于台儿庄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卫生建设投入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9-14

刘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卫生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加大基层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问题。2023年,区财政全面落实卫生健康各项投入政策,统筹安排资金,不断加大对基层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717万元,支持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94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三是安排中医特色村卫生室中医样板工程项目资金1万元,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2、关于加大人员经费投入的问题。根据枣庄市委《关于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发[2019]15号)有关“对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类供给、二类管理’”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支出由区政府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政策和综合预算原则给予保障。目前我区六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在编在岗人员333人,应发档案工资3416万元,按工资总额的20%予以补助,全年共计683万元。今年上半年人员经费补助已到位350万元。

3、关于对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整体工作构建和服务能力进行提升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区财政局将继续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研究完善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投入政策,积极筹措资金,逐年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争取对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改善农村医疗服务条件和基础设施水平,推动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杨振                    联系电话:6633872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