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翡翠云台、映月台小区物业乱收费进行整治的建议)
褚衍军、张传保、王凯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翡翠云台、映月台小区物业乱收费进行整治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和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切实制止台儿庄碧桂园小区物业乱收费问题的建议》内容基本相同。两个建议我局分别为主办、协办单位。自去年以来,我局和区住建局、发改局等单位多次沟通,对碧桂园物业公司收费账目进行监督检查,依据相关单位《关于对台儿庄碧桂园翡翠云台 映月台星级服务复核情况的通报》《关于碧桂园物业服务星级认定的复函》等文件及我局调查情况,明确了物业服务等级,确认未达到五星级服务标准,2022年6月24日正式对碧桂园物业公司收费行为中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案审等程序,下达了处罚文书。在案件办理中,充分保障物业公司的知情权、申辩权,该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先是在2022年3月提出听证要求,经听证后又于2023年4月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经复议区政府于7月13日下达《行政复议调解书》,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6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履行完毕第一期罚款缴纳义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联合区住建局下发《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对公共收益的范围、使用、责任主体、公示审计、监督指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办理碧桂园物业案件,我局于7月初召开全区物业管理领域价格及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政策、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电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危害电梯安全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印发《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物业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严禁超标准收费。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