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提高区精神卫生中心医保金保障的建议)
董忠禹、李传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区精神卫生中心医保金保障的建议答复如下:
台儿庄区医保局自接到人大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员研究、剖析该条建议产生的原因、涉及到的领域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为及时、有效办理该项建议,局党组抽调专人,并由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牵全力办理该项建议,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医保金对医疗机构支付政策:
1.医保基金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筹资和资金支付。
2.医保资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付的制定,由市医保部门参照医保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并结合医院前三年的医保基金使用和签订协议定额的当年医保基金发生额综合制定。
(二)邳庄镇卫生院2020、2021、2022年医保金垫付情况及医保金实际支付情况:
邳庄镇卫生院2020年医保基金居民垫付额12140921.9元,医保协议额8850000元 ,医保支付10266000元。
2021年医保基金职工住院垫付额234389.25元,医保协议额480000元 ,医保支付额234389.25元;居民住院垫付额13071885.99元,医保协议额8200000元 ,医保支付额8651000元。
2022年医保基金职工住院垫付额372119.21元, 医保协议额400000元,医保支付额386059.61元;居民住院垫付额14777852.8元,医保协议额10000000元,医保支付额10550000元。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经过区局多次同市医保局、医保中心汇报、沟通、协调,市局对此建议同样高度重视,在全市非精神类医院实行DRG付费的基础上,抽调技术人员对精神类医院数据进行提取、测算、制定新的支付方式即PDPM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推行PDPM付费后,邳庄镇卫生院医保基金支付不再享受原总额预付影响,进行据实结算,推行的时间自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2024年12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
(二)台儿庄区精神病防治中心往年超支部分,区医保局正在积极向市医保局进行申请。
最后,再次感谢董忠禹、李传玲代表对全区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在维护好医疗基金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更加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和谐发展。
枣庄市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
二0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