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涧头集镇库山破损山体修复的建议)
程永、戚成海、王佩环、李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涧头集镇库山破损山体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优化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与结构、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快矿业绿色发展、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超前谋划部署矿产资源保障和改革发展工作,总体布局、统筹推进,促进台儿庄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台儿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库山破损山体被列入《台儿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按照台儿庄区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和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的原则,根据国家矿业宏观调控政策、结合台儿庄区矿产资源特点、经济技术条件及矿业开发实际,重点培植建材矿业支柱,形成具有地方经济特色并与台儿庄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布局。
下一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待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对库山矿区进行公开出让。
联系人:梁会青 联系电话:0632-6681633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