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对乡村路网管理投入的建议)
刘永、郭峰、黄礼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路网管理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区政府印发了台政办发[2021]1号文《台儿庄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要任务第二条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区政府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的主体责任,区财政局要多渠道筹资,保障县道养护工程资金并对乡村道养护工程进行适当奖补;各镇(街)负责筹集乡村道养护工程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 45号)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区政府每年将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农村公路养护的基础上,落实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额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的标准。通过整合各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公路管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农村公路+”等省部级示范路“两个试点”创建。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向区政府建议重点加大对乡村道路养护投入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的养护和管理,保护好农村道路建设成果,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
联系人:骆庆 联系电话:06328128100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