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重修姬耿路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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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04-04
			
			
		收到建议后,我局与涧头集镇政府对接,按照《枣庄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涧头集镇人民政府是建设主体,应由涧头集镇承担建设,我局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农村公路补助资金申请,补助涧头集镇建设该路的资金缺口。目前,该道路已于5月份建设完成。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8日
收到建议后,我局与涧头集镇政府对接,按照《枣庄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涧头集镇人民政府是建设主体,应由涧头集镇承担建设,我局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农村公路补助资金申请,补助涧头集镇建设该路的资金缺口。目前,该道路已于5月份建设完成。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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