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省道234支流河段再开路口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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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4
省道234南延工程于2019年底建成通车,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等设计规范,在支流河北侧(桩号:K14+534- K14+566)及县道036平交道路(桩号:K16+206- K16+244)分别设置了中央分隔带开口。根据相关规范,在支流河中桥(K14+590)桥头南端增设中央分隔带开口,不满足中央分隔带开口最小设置距离不低于1000米的规定,同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无法予以新增开口。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