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枣台路与胜利渠南岸路交叉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全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多年来我局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性,做好道安工作责任重大。公路安全事故中,大货车超载所承受的压力远远高于正常的大货车,这极大地削弱了车辆的安全性能,使超载大货车成为道路上的“定时炸弹”,道路安全事故比重较大。2022以来,我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针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新形势、新特点,制定了行之有效管控措施,持续加强对枣台路的超限治理力度,有效的维护了道路行车安全。
一、加强日常执法力度。采用流动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专项行动对超限超载货车从严整治。认真分析研判枣台路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规律,选取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多发高发的重点时段特别是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短、平、快的集中行动,从严查处超载超限货运车辆;加大流动治超巡查频次,畅通举报电话,一旦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赶往,对超限超载货车实施精准打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完善追踪处理机制,将货车超限超载查处情况抄告归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驾驶员、运输车辆、 运输企业、装载源头企业实施“一超四罚”,落实信用治超和联合惩戒有关措施。今年以来,我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执法车辆360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530余辆,卸载货物8000余吨。
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加强对货运企业、货运驾驶员的法规宣传和警示教育,构建规范装载、遵章运输的良好秩序。尤其是2021年6月以来,通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站所开放日等活动深入枣台路沿线货运站场、货运源头企业,宣传超限超载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引导货运企业及驾驶员主动守法、自觉护路。
三、关于在枣台路与胜利渠南岸路交叉路口设置红绿灯设置问题,枣台路属于省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国省道公路上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属于道路交通安全及其相关管理工作,属于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不在我局职责权限内,因此我局所担负的职责无权调整红绿灯的设置。
你们在提案中“关于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枣台路车辆超载超速违法行为的建议”,涉及我部门的我们予以全部采纳。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底线思维,坚决守住安全红线。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我局将结合实际,成立综合治理小组,结合本区道路货车交通流量、流向以及交通违法特点,科学分析论证道路交通管理情况,不断提出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的新办法、新措施,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坚持治理超限为主工作思路,加强路面管控,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增强执法力量,切实提高路面见勤率,全面加强货运车辆管控,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构建安全、畅通、和谐的人、车、路交通环境。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