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李宝华、杨航代表:
您的提案《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我们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100%。现具体答复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局主要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近年来,我局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按照逐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等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目标。
截止到2021年底,区生态环境分局争取上级资金6000余万元,共完成了51个农村生活污水和7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2个、各类分散式收集处理设施61个,共铺设完成村内主管网40000余米、支管网18000余米、入户管网14000余米,污水收集系统入户率均超过60%;通过控源截污,清理水体周边养殖场;清淤疏浚,对水底污泥进行清理;水体净化等方式对我区7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与乡镇进行对接,建立定期巡查机制,防治水体返黑返臭。
同时按照“建好、管好、用好”的原则,处理设施均交由第三方运行维护。根据省、市工作要求以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2]17号)》文件部署,2023年底我区195个行政村需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我区尚有144个行政村待治理。其中2022年需完成45个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计划于10月底完成所有任务,并于11月底完成验收工作。任务完成后将大幅削减农村COD、氨氮和总磷排放量,对改善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流域生态环境及生居民活环境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一是制定整治目标,明确推进方向。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方式。充分与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等相结合,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二是全力争取资金,确保项目落地。积极整合生态环境、农业、水利、住建等部门涉农资金,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投入,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提前谋划高质量、可实施、有成效的整体农村治理项目,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融资贷款。紧跟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储备,对中央和省级已入库项目积极协调资金落实。三是建立完善制度,保障运行维护。不断完善农村治理项目申报、审查、储备、实施、验收、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等机制,规范项目全过程监管。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巩固治理效果。动态管理黑臭水体,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农业生产、面源污染治理,防止水体返黑返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已建项目的绩效评估和日常监督考核,确保治理设施运行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