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6-23

《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重,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坚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同步发展。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多层次的医养服务需求,我区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契机,加快医疗与养老产业的融合步伐,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建设了集养老、疾病预防、医疗护理、康复理疗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新型养老模式。全区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0家,其中民办养老机4家,公办养老机构6家,示范性社区养老中心2处;城乡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64处,其中,城市日间照料12处,农村幸福院52处。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加大政策创制力度。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区政府出台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等,制定出台了《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台儿庄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和《落实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等,进一步细化养老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提高服务效率,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印发《全区养老院质量安全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台儿庄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每年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2-4次、分管区长带队检查2次,组织安全专题培训160余人次。

三是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筑牢安全底线。近年来共10余次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供电、区住建局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全面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安全、供电安全等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限时整改,闭环管理,切实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近年共组织了6余次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培训,切实强化了干部职工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防范自救能力。

四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护理水平。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200余人次参加民政部、省、市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2020年联合区人社局培训了40名初级养老护理员,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计划培训174名养老护理员,目前已培训40人。

二、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增强机构照护能力,促进医养结合。

一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三年提升改造计划,2020年马兰屯镇敬老院升级改造护理床位150张;2021年涧头集镇敬老院升级改造护理床位100张。

二是鼓励支持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发展。目前我区有医养结合型机构1家,为禧亲源康复养老有限公司。占地45亩,建筑面积约2万㎡,建设总床位600余张,主要实行“全托无陪人”管理,重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通过融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我区医养融合发展。

三、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从3月份开始,联合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全面展开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区民政局根据职责,制定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方案》,以城镇社区为对象,开展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清查,区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分别组织专人全面摸排新建小区、老旧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区民政局在此基础上,对清理摸排出的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建立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问题整改清单,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压实了整改责任。民政局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联合出台了《台儿庄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养老设施四同步机制,对于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对于权属归政府的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区住建局督促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统一登记管理,与建设单位签订移交协议,提供移交证明。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精神,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融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促进医养融合,学习借鉴外地发达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服务理念,以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医养融合为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提高健康养老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台儿庄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