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社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事业编混岗问题的建议)
《关于解决事业编混岗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代表建议后,区人社局严格按照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成立机构,严格时限,规范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议办理。接到代表建议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事业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科和岗位聘任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
二是规范程序,认真推动建议办理。围绕建议办理工作,制定制度,细化办理程序。组织小组成员深入一线,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采取上门听取情况、召开座谈会、征询专家意见等形式,积极协调建议所涉及部门,力争将存在问题与工作实际、与上级政策相结合,找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是强化措施,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把落实代表建议工作作为提高工作质效的动力,积极履职,全面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使用,主要做到“三个严格”。
严格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关于印发<台儿庄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台组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从严把控,对跨部门横向交流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出一进一”和进出人员从事岗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进行交流。对跨层级纵向交流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跨区直和镇街层级,选派进行顶岗轮训、实践锻炼,一般不进行调动任职。严格借用人员管理,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借用人员的《电话通知》要求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借用管理,对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借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借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备案管理。
严格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台人社发[2020]6号),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要求,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共同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年度考核。事业单位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对本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进行考核。对单位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严格控制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认真对照6项提高20%比例的条件进行预审。考核结果由事业单位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审核完成后归档留存。
严格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审。枣庄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15]28号)指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第四条:“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号)要求,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单位除外)、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材料审查、申报推荐和公示等工作。目前,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正在进行。
今后,我们将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加大履职力度,全面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通过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工作,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积极性。同时,也恳请代表们一如既往关心关注人社工作,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鞭策人社工作不断提高。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