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龙河整治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6-12

王光炬、李纪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龙河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河(含尤窝子水库)发源于台儿庄区南部山区。发源处分西、南两支流。西支流发源于穆寨山、威武山之间,穿过大庙、谢庄两村,经李庄、丁庄;南支流发源于独山子、蝎子山之间,经赵圩子、张塘至蒋庄东与西支流汇合北流。经崔庄、后楼、东徐塘、木庄等村,于张楼村北一公里处入伊家河。系一山洪河道,除入伊家河口段较为顺直外,其它河段弯曲蜿蜒。全长11公里,流域面积51.31平方公里。

龙河主要保护沿线村庄和约2.6万亩耕地免受洪水侵袭,在我区的防汛抗洪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上建有橡胶坝、迷宫堰等拦河闸坝9座,其作用是控制水位,上游有尤窝子水库1座。目前龙河防洪标准仅为十年一遇,除涝标准不足五年一遇,河道多年未治理,淤积严重,沿线涵洞年久失修。

王代表提出的整治龙河的建议,也是我局积极申报、落实、推进的项目。该河道下游2.9公里河段(穆庄村南206国道至入伊家河)已列入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沿运片邳苍郯新片治理工程。2010年水利部以水规计〔2010〕82号文批复了此工程,属于国家172项重点项目。自2012年开始启动前期工作,2016年6月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2018年3月完成可研报告修订工作,2019年4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农经〔2019〕334号文对工程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过编制、修改、评审,2020年4月8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其批复,其中对龙河治理内容为: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5年一遇排涝标准治理,疏挖河长2.889km;新(改)建筑物7座,其中改建生产桥2座,新(改)建排水涵洞5座;河道右岸修建防汛道路2.889km。

龙河治理河段已列入平原洼地工程2020年度实施计划,计划今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设计单位正在对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展编制工作,力争今年7月份完成,为工程招投标做准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盯紧项目,全力推进前期工作,确保按照治理目标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改善龙河及其周边排涝条件,提高龙河防洪标准,优化龙河两侧村庄生态环境,方便河道防汛巡查、村民生活出行。另外,积极争取项目对龙河上游河段进行清淤治理。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河道治理工程的关注。

联系人:孙晋海     联系电话:15665225656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