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6-15

  

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改善物业管理工作新格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明确物业管理职责。积极落实物业管理属地管理原则,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制定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查完善后实施。目前,马兰屯镇、邳庄镇、运河街道办事处等三个镇街已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分管领导,逐步建立各镇街物业管理专职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开展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物业准入机制,净化物业服务市场。做好物业市场准入把控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业绩和诚信档案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管理水平低、服务收费不合理、业主投诉多、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不准进入我区物业服务市场从业。做好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组织实施新建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把社会信誉度高、管理业绩优良的物业服务企业引进我区,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带动全区物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强化物业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采取日常巡查、百分制考核、年度考评等方式不断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考核和管理。实行日常巡查。定期对辖区物业项目进行巡查督导,将巡查结果进行通报,查出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记入诚信档案。实行季度考评。对辖区物业项目逐个进行实地走访、检查、考评,从物业服务收费到服务质量,从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到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以及群众满意度等诸多方面进行分项打分、综合考评。对群众不满意、服务不达标、质价不相符的服务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安排专人督导整改,力促物业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四是开展整治提升行动,完善小区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2020年物业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四项攻坚行动(环境卫生整治、道路设施整治、车辆停放整治、服务质量整治)要求,建立整治台账,着力整治环境卫生差、道路设施失修、车辆乱停乱放、物业服务质量差等引发物业矛盾纠纷和业主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物业小区检查、督促、考核力度,对存在的问题限期5日内进行整改,确保整治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提案,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不断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积极推行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制度,落实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新体制,不断推动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