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冯湖石膏矿废弃矿井(塌陷地)治理的建议)
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关于冯湖石膏矿废弃矿井(塌陷地)治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石膏矿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是省、市政府关于加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部署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区领导对该项工作做出了批示,石膏矿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得到了积极推进。
一、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为切实做好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石膏矿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2016年10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台儿庄区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石膏矿采空区调查治理实施方案》。《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方案》对调查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原则范围及重点、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
二、提前科学谋划,稳步深入推进。为深刻吸取“12.25平邑石膏矿坍塌事故”教训,2016年3月原区国土资源分局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了《台儿庄区石膏矿采空区调查论证》编制工作,旨在对台儿庄区石膏矿开采历史沿革进行梳理,初步查清台儿庄区石膏矿采空区分布、采空区地质环境现状、危害,研究调查治理工作的技术方法和实施方案,为今后开展石膏矿采空区调查治理提供技术支持。2016年4月邀请省内有关专家对该《调查论证》进行了审查,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肯定,为目前石膏矿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原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6年11月向区政府做了《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石膏矿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对上级有关要求、石膏矿及废弃井现状、工作开展情况及计划进行了书面报告,区政府领导对《报告》做出了批示。
原区国土资源分局积极与区财政局进行对接,并向区财政申请了石膏矿采空区调查设计和防治规划编制专项经费。2017年10月编制完成《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石膏矿采空区调查设计书》,2018年3月原枣庄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2018年5月提交《设计书》。
三、梳理工作重点难点,积极申请立项实施。根据现有资料,台儿庄区石膏矿原有矿区范围面积6.84Km2,采空区面积2.53Km2,已沉陷面积0.31Km2;共有石膏矿井12口,已有效填埋11口,剩余1口未有效填埋(泥沟镇政府已用围墙圈堵并设警示牌)。台儿庄区石膏矿开采历史已有40余年,开采矿山历史沿革较为复杂,采空区分布范围,采空区调查资料收集难度大,调查治理工程部署量大,调查治理投入资金需求量大,需财政资金保障,2018年11月原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启动石膏矿采空区调查工作建议的报告》,建议区政府安排资金启动石膏矿采空区调查工作。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积极配合泥沟镇政府开展调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