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新农合问题方便群众就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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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9
阚士明、褚福秀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农合问题方便群众就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3]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14]2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4]7号)要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疗保险)。
二、2019年1月台儿庄区医保局挂牌成立,关于普通药品买不到的问题,全区所有药品必须经山东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招标后进行统一网上采购,有些药品采购平台不能及时配送。下一步建议省医保多招标几家药品采购企业,加快新药上市审批、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推动降药价。建立基本药物、基本医保联动和保障医保可持续的机制,使医保更多惠及参保群众,切实为患者减负。
三、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异地就医特别是外出农民工、就业创业人员就医备案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18]27号),2018年9月30日开始执行启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方便群众及时联网结算,让群众少跑腿,及时拿到报销款。
枣庄市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
二0一九年六月一十八日